军转干部的安置地点到底如何确定的?

如题所述

您好,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常规安置。
退役军人可以选择回到原籍、入伍时所在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这是最常规的安置方式,一般来讲,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2、想去大城市。
有一些退役军人想要到大城市生活,比如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选择这些城市安置会有一些不同的政策规定。已婚军转干部,截至转业当年的3 月31 日,配偶必须已随军且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 年,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 年,其他省会( 自治区首府) 城市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常住户口满2 年。
3、随父母安置。
军转干部已婚但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可以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转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军转干部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自主择业退役军人安置地点。
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可以选择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安置,也可以选择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选择到父母、配偶父母或者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5、有单位接收。
军转干部符合安置地特殊人才引进计划的,接收单位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 到该地区安置。
6、特殊情况。
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 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以上是关于军转干部安置地点的相关规定了,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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