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残疾人低保户住房待遇

昆山残疾人低保户住房待遇

 不是所有残疾人都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不管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居民首先考虑自己是否符合低保的申请条件,在符合申请的条件下,还有区域的名额限制,因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发放的名额略不同,有一部分残疾人不能享受低保的待遇。
  所谓“全民低保”,较为完整的表述应是: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一、农村低保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四、城市低保申领程序:
  1、申请低保救助,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为方便群众申请,受理窗口一般都设置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受理的地点、联系电话等可向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咨询。
  2、申请低保救助,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或者家庭有关情况,并根据救助机构的告知事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在收到救助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对申请人所填报的有关情况以及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核查意见;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30日之内,对申请作出准予救助或者不予救助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通知当事人办理领取手续,并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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