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某居民企业2009年度取得营业收入总额30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18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营业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帐户中列支对子公司的赞助支出7万元、通过公益性团体向灾区捐赠25万元,预缴所得税20万元已计到所得税费用里,该企业在计算2009年应纳所得税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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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8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第2个回答  2010-11-27
该居民企业的年度利润总额=3000-1800-150-400-300-200-14-6-25=105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该居民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最高扣除限额=105*12%=12.6万元,该企业实际捐赠支出超过了最高限额,按最高限额扣除,即准予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12.6万元。
子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对他的7万元赞助支出在所得税前是不允许扣除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27
利润总额为:
3000-1800-150-400-300-200-14-6-7-25=98万元;
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为:
98*12%=11.76万元;
11.76<25;
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为1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