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长和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谁才是真正的美国司法机构的老大

如题所述

美国司法机构领袖是美国大法官,美国司法部长虽然名字中有司法两个字,实际属于行政部门,不属于司法部门。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司法部长行使的是行政权,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属于行政机构里而不是司法机构。

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司法部长被认为是美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他职责是替美国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及对美国司法部门进行监督。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总统的内阁成员之一,是内阁中唯一不使用“Secretary”作为名称的内阁成员。

扩展资料:

美国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国最高司法官员,领导最高法院的事务并在弹劾美国总统时主持参议院。同时,按近现代传统,首席大法官还主持美国总统的宣誓仪式,但这样的做法没有《美国宪法》和任何法律作依据。

现任即第十七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罗伯茨,他由乔治·沃克·布什总统任命,2005年9月29日获美国参议院通过。

美国司法部长:

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司法部长被认为是美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他职责是替美国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及对美国司法部门进行监督。

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总统的内阁成员之一,是内阁中唯一不使用“Secretary”作为名称的内阁成员。美国司法部长在总统继任顺序中排名第七。美国司法部长是在美国总统上任后提名,由美国参议院批准产生。总统有权随时解除司法部长的职务。

参考资料:美国首席大法官-百度百科美国司法部长-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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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2
联邦司法部虽然叫司法,但是是联邦政府机构,在三权分立之中还是属于行政的,不能算作司法机构。司法部长其正式官方称谓为总法务官(可以比喻为美国联邦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或者首席律师),而且美国没有检察院,所以司法部长就是联邦总检察长。所以代表美国联邦的法律利益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代表联邦行使起诉检查权,这就是他的主要职责。虽然名义上,FBI名义上隶属于司法部,课实际上司法部长一般管不了,FBI都是直接听命于总统的。除非是得到总统充分授权而比较强势的司法部长,比如肯尼迪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任司法部长时,有哥哥撑腰,所以敢过问插手FBI,没少招惹胡佛。
你能问检察官和法官,谁是老大吗?所以说不能这么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22
司法部长是美国总统的幕僚,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格局下,大法官才是司法机构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