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有什么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1、西部计划志愿者自报名地赴服务单位参加志愿服务的交通费用,服务单位还会为志愿者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西藏自治区管理办法》进行另外报销。
2、志愿服务期间,党团关系转入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1-3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落实工作单位的志愿者,学校再发就业报到证。服务期间,志愿者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还可参加西藏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西藏自治区每年使用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工作人员)名额用于定向考录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既可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名参加我区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但不得报考定向考录职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经考试被人事部门录用留藏工作的,其志愿服务期限,计入在藏工龄。
每年西部计划西藏项目办都会对表现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表彰: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志愿者,一次性奖励500元;连续2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800元;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优惠政策
一、奖励制度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二、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2012年8月1日起)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50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创办时间:2003年
主管单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服务地区:西部计划的服务地主要是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个省(区、市)加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
主题口号:“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这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