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进行补偿诉求

如题所述

新车出现质量问题,补偿诉求如下:
根据出现质量问题情况的不同,一般有2种解决方式:退换车辆、维修车辆(个别时候有经济补偿)。
退换车辆的条件:
1、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2、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退换车;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可以退换车;
4、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退换车;
5、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可以退换车。
若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主动协商和解。消费者可以与商品销售者、生产者沟通协商,要求销售者、生产者退货或者履行更换、修理、赔偿等义务;
2、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可以寻求汽车销售商所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协议一经司法确认,就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3、向消委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会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甚至曝光,若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将会依法核查,一经核实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将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5、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消费者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商品销售者、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提请仲裁需要先行达成仲裁协议;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在上述途径都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将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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