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失业金领取有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第二次失业金领取手续和第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一样的,只是需要与前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相隔一年。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扩展资料: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三、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流程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批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长沙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在不同级别的地区,标准也不一样,领取条件如上述六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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