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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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02
纳税人如果名下有年满60周岁的老人需要赡养,那么即可申请赡养老人附加专项扣除,享受扣除的时间从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当月起,一直到赡养一位终止的年末。被赡养人指纳税人的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


赡养老人扣除范围是什么?
具体来看,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可以扣除的人有: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是什么?
纳税人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享受2000元的固定扣除额度,纳税人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那么就需要与其他的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注意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元。非独生子女纳税人有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以及赡养人约定分摊三种分摊方式可选择。

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怎么选?
纳税人名下有一位及以上60岁老人赡养时,可以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如果是独生子女,那么每月可以按照2000元的固定额度抵扣个税;

2、纳税人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可以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个税抵扣额度,纳税人可以选择与其他兄弟姐妹平均分摊2000元的额度,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额度,还可以约定分摊额度。

注意,约定分摊或者是指定分摊都需要签订书面的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会优先于约定分摊,当纳税人选择好分摊方式及分摊额度后,一个纳税年度内都不能进行变更。
第2个回答  2022-03-02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第3个回答  2022-03-01
赡养老人的话可以税前扣除。费用是1500左右。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