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转入上海流程

如题所述

社保交外地转到上海,首先,需要上海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然后再到原单位社保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若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以将接收函交托办理),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社保后,出具转移人员清单,社保转移人员携带好相关单据前往上海社保中心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办事项目:外省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城乡居保。
办理机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
申办条件:参加本市城乡居保,不符合职保待遇领取条件,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
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开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事程序:申请人到办理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1、办理机构初审通过后,报区(县)经办机构复审,审核认定符合转入条件,且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自服务中心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寄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2、经办理机构初审、区(县)经办机构复审认定不符合转入条件或相关信息有误的,终止受理,生成《办理情况回执》,并告知申请人。
3、符合政策规定但材料缺失需补全,待材料补全后予以受理。
4、区(县)经办机构收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确认转移资金到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处理。
办理期限:自服务中心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他:对有重复缴费的,计算清退金额,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业务核定表》,完成衔接手续后,将清退金额通过金融机构支付给参保人员。
申办表格:《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若企业缴费人尚未完成企业社保费扣款账号信息的确认或签订的,应尽快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按照提示进行企业社保费扣款账号信息的确认或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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