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包括院子吗

宅基地包括院子吗

包括院子,宅基地包括正房、辅助用房(厨房、厕所、杂物间等)、禽畜舍(规模经营性养殖除外)、房屋外围的围墙内的土地。

晒场、房前房后的土地一般情况不属于宅基地范围,但如果砌围墙(不管围墙内的地面是否硬化),应作为建设用地(宅基地)对待,在报批宅基地时将这些范围一并纳入,未一并作为宅基地报批并取得批准而事后砌围墙的,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上的面积的部分应按非法占地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

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三、农宅审批程序:

(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

(二)国土所实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及地类是否属实。

(三)国土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组织齐全报国土局代县政府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以批准的宅基地名单。

宅基地登记

第十六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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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7
根据相关政策,在测量宅基地面积的时候是不包括院子的。
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06
(1)农村宅基地界线范围是居民实际建造房屋及附属生活设施的现状范围;(2)庭院经济用地和村庄公共设施用地不列入宅基地范围;(3)宅基地定界范围原则上统一以房屋的墙基外踢脚线为准,房屋后不再留滴水地。
第3个回答  2021-03-08

第4个回答  202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