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加名字没用了?

如题所述

新婚姻法房产证加名有用。

婚后房屋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无论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赠予行为,并且赠予已经完成。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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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5
原则上存在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产生纠纷,以最初认缴资金或者出资方名字为主,同样也可以双方签订合同,签署双方名字,确保双方对房屋所有权!
第2个回答  2020-03-05
如果只是加名字并且是婚前,而没有出任何资金,也没有其它约定,如果对方有出全资的证据,那么以后有财产纠纷并不能得到什么房产利益
第3个回答  2020-03-05
对于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名字基本没什么作用!婚姻还是双方感情,其他的都是虚云!
第4个回答  2020-03-05
婚后一起买房子的话,是可以加名字的,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