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1、审验需要的材料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校车驾驶人还应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温馨提示
以下情况不予通过审验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
以上信息来源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