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私房,不动产证上写的国有使用地的时间是2018到2038年是啥意思?

如题所述

如果不动产证上写的是国有使用地的使用期限从2018年到2038年,这意味着您所购买的房屋所在地是一块国有土地,并且政府在2018年授予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期限为20年,即到2038年。这意味着您在该期间内可以使用这块土地,并有权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

但是,在到期后,政府有权再次收回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在购买房屋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不动产证,了解使用期限和其他相关信息,以确保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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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13
我国采取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制度,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限期使用的特点。因为大部分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都支付了相应的对价,所以很多人都在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法律目前又未明确规定。那么,房产证上20年土地使用权是怎么回事?详情参考下文。

一、房产证上20年土地使用权是怎么回事?

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大致可以区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购买的是新开发的商品房,出现这种情况,那只能说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权交纳出让金的时候,只交纳了20年的出让金,所以只获得了20年的土地使用权;

( 二)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就说明,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只剩下20年了。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时候就因为各种因素,只有20年的使用期限;另一种就是土地使用期限只剩下20年了,房地产二手买卖的时候,新证都只写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买卖二手房需要谨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2-13
这表示该私房建在国有土地上,使用权期限为2018年至2038年。在这个时间范围内,您可以合法地使用该土地并拥有该私房。到期之后,您需要与国家重新协商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