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区调查表有业主的签名。但法院说我调查表没法律效力和物管告业主交物业管理费的案子无关。
(调查表是证明2个问题。1:是业主有没有参加业主委员会的投票有9成说没有。但业主委员会却合法成立了。
2;有没有同意现在的物业管理进来管理。99%都说没有。但确签了合同合法了。我们要交费。
调查表有业主签名:有楼号。有电话好。还有选择的问题。。
但法院以说我调查表没法律效力、无法证明真实性(法院没叫我证明,也不知道怎么证明)还有和物管告业主交物业管理费的案子无关。
等于强买强卖。。真是晕死。。业主怎么打这场官司都会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