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部红楼梦,革命家看到的是对封建社会的背叛,道学家看到的是男盗女娼的认知意义。五百字左右

如题所述

寻找《红楼》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朱熹

几百年前,一位巨星陨落了,他叫曹霑。他留给了我们一部旷古未有的集大成之作,就是被称作“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的《红楼梦》,鲁迅先生谓之曰“人情小说”,周汝昌先生谓之曰“文化小说”,毛泽东谓之曰“中国的优势”。曹子雪芹为我中华书写下这部鸿篇巨著,是吾之幸,是国之幸,是民族之幸,是寰球之幸,是人类之幸。我悠悠中华,历千载,方孕成此书。《红楼梦》可以开山,它从广袤的汉字中凝炼、提取、创造出了无限的古白话文学。自他后,研红者不计其数,其中近代新红学的前辈犹以胡适、俞平伯为先,又有周汝昌这等红学巨匠,还有冯其庸这等半路出家的大师。一部《红楼梦》搅得整个世界几百年来风雷震荡、四海翻腾。

呜呼哀哉!《红楼梦》八十回后散佚是为《红楼》之悲,是为吾心之悲。是借阅者迷失?是还未写出?是为逃避文字狱而焚?是编修《四库全书》被篡改?早已湮没在了历史深处。可是封建官僚高鹗和书商程伟元将四十回的伪续连于原著,狗尾续貂,以致鱼目混珠、误导读者。可古来续本犹多,其中多为糟粕,能近于雪芹原意者鲜少,且篇幅有别。这是《红楼》之不幸,是曹子之不幸,我们要“斥伪返本,扫荡尘埃”,以还《红楼梦》之清白,以还曹子雪芹之清白。我之盼,在于斯。俞平伯认为《红楼梦》是不能续的,周汝昌支持新的续写。俞的话有个前提是要补一些前八十回中的残处就可以续了,周他自己却从未尝试过续书。我之盼,在于斯。

雪芹之语,在于广博、在于精炼。仅此则无人能续尔。就如肮脏(kǎng zǎng)意为坚贞不屈,而有人代之以糜臭之意待之,导致无数之人误解妙玉是个肮脏(肮脏āng zāng)之人。

贾宝玉曾有过“绛洞花王”的称号,但“王”字又有“主”的版本“主”和“王”虽然只差了一个点,但意义完全不同。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曾经提出过一个“贾宝玉‘三王’论”,其中一王即指“绛洞花王”。周老说:“‘王’字或作‘主’,非是,那是后人妄改,因为四个字是仄仄平平,第四个字万无用‘主’字之理。”周老又注明:“戚序本”此处主字那一点离的又远又歪是后添上去的。以上是周老的观点,下面是我的愚见。远的不说,单说《新华字典》里对此二字的解释就可见一般:“主”是指“主人,权利或财务的所有者”;“王”是指一族或一类中的首领。前者显然是针对“绛洞”而言,贾宝玉是绛洞的主人(“花”肯定是指代,不是开的花),既然是绛洞的主人用“绛洞洞主”岂不更好;而后者显然是针对“花”而言,贾宝玉是绛洞里“花”们的首领,自然而然是绛洞花王了。那么,就可以得出结论:应是绛洞花王。

以下列一段文字,是后四十回续书的要义关目第一二〇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 贾雨村归结红楼梦”中一段话:

“贵族之女,俱属从情天孽海而来,大凡古今女子,那淫字固不可犯,只这情字,也是沾染不得的!所以崔莺、苏小,无非仙子尘心;宋玉、相如,大是文人口孽。凡事情思缠绵的,那结果,就不可问了。”

这段话无疑是四十回续书的利益本质,是以高鹗、程伟元为代表的一批人眼中所理解的“大旨谈情”,这符合曹雪芹之意吗?

王夫人对林黛玉的偏见似乎与最后林黛玉之死没有多大关系,但正是基于这偏见才使许多读者对王夫人产生了偏见。王夫人待人大有偏见,正如书中所言“王夫人原是个天真烂漫之人”。

许多人都认为“黛玉焚稿”是续书之中精华所在,写得精彩。不要因为我们说新红楼的不是,就断定我们对新红楼一点儿也不认可。我们是真心喜爱《红楼梦》的,才会站在客观角度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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