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过期多久不能再续

如题所述

居住证过期60日不能再续。
根据内容可以得知,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期限内,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但在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会恢复,并且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因此,居住证过期后仍然可以办理续期,只要在规定期限内补办签注手续即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
1、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收入,并持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
2、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并可以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
3、外来人口在居住地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
4、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缴纳社保,纳税满一年以上的。
综上所述,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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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29
按照规定,居住证到期超过60日不能续期。
前30日内,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经办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如果居住证过期60日,就不能再续期了。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