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到交警大队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饮酒驾车,吹气就可以判定。而醉酒驾车,则需要去交警队验血才可以判定。醉酒驾车去交警队处理的流程如下: 1、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 2、通知拿验血报告。根据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mg的为饮酒驾车,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酒驾车,吊销驾驶证,五年禁考驾驶证,由交警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根据个人情况,每月26号到所里报到,并手写一份思想汇报。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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