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员工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流程

如题所述

单位给员工办理退休流程如下: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退休申请,用人单位接到职工本人申请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主管单位申报;
2、主管单位劳资部门通过审档确认出生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及1995年封顶工资情况。将基本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转交社保部门核对账户情况(中、省直或市属企业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县(区)属企业到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区社保局出具的账户对账单需到市社保审核盖章),填报《个人账户审核表》,核准或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返回主管单位劳资部门;
3、主管单位劳资部门填写《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职)基本情况表》、《企业职工退休(职)花名册》,单位和经办人盖章签字后,连同《个人账户核实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一起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4、市局养老保险科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职工退休条件等项目进行审核,在符合退休条件职工的《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行政审核栏签字后,转市社保局退管科审核;
5、市社保局退管科负责对职工档案1995年末封顶工资情况、《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中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及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等进行审核,并在“社保审核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后返回市局养老保险科盖章审批;
6、企业将审批后的《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职)基本情况表》、《企业职工退休(职)花名册》送社保局退管科录入微机,从次月起按规定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办理进入社区管理手续。
退休条件如下: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3、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综上所述,如果是由单位来办理的,具体流程是退休人员到倒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带着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退休,当地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待审核完毕后会将个人的职工档案返还给单位,然后有单位进行保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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