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公务员晋升职级基本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基本资格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
1、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3、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规定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
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
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换届不再提名、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