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的流程如下: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廉租家庭专用)。
2.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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