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法拍房可能会遇到的那些坑。
在购买法拍房之前,在法院的公告里经常会看到被执行人居住,未腾空等等字眼。
其实,法院是不负责腾空的,这里也分很多种情况。
被执行人居住的,如果不是老人或者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话还好,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让他搬离。
那如果是老人或者伤残人士的话,只要他们不想走,是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的。
如果,不幸拍下来这类房子,很大概率是不能住的。
当然啦,这个坑是最受关注的,但同时也是最好避免的。
这里的凶宅指的不是算命先生口中的风水闹鬼等问题,是指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凶s、自s等等)。
之前成都就有一套房子,当时成交价大大低于起拍价。
就当买家认为自己捡了一个大漏时,不料却发现了房子有一些不对劲。
过程太过惊悚,就不具体描述了。就问,这样的房子,谁还敢继续住下去。
这类的坑呢,并不容易规避,因为不会有可公开的材料去披露这些,但想要规避这类风险,还是有方法可用的。
这种房子一般都有优先购买权,即使你能买下来,这个房子的产权也不是你一个人的,只是在原有的本本上加一个你的名字而已。
比如说原业主买房时房本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后来离婚了。男方由于资金问题,房子被拍卖,但是有50%的产权还是他妻子的。
如果他妻子不买这个房子,那么即使被你买到了,那也只有该房源50%的产权,剩下的50%还是原业主妻子的。
这类法拍房,买到手后,后续还有一大堆麻烦事,而且转手难度比天还大。
当然,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还是比较小的。而且也会在公式文件中有所标注。
房屋租凭分为短期和长期。没错,有租赁的房子,也是分情况的。
如果是短期租赁的话,比如说几个月到一两年,这种情况还好。
但是,如果是长期租凭的话,那这种房子就直接PASS了,不建议去购买。
首先:买卖不破租赁。而且,一般这种情况,与租户协商起来比较困难。
要是真的租户,通常可以用一点小钱去解决问题,最怕的是假合同这种情况。
摆明了故意的,就是谈都没法谈。除了恶意占用,救赎恶意租赁这一条最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