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常用退热药应用原则和注意事项

如题所述

在门诊和病房工作中,都会遇到发热患儿。发热是疾病的一种表现,而退热是大部分家长强烈意愿,要求医生用在短时间内退热,以为不烧了就好了,医生给开了一针药就不烧了就是好医生,吃了退热药还是发热就不是好医生,有时不得不加入激素退热。其实发热是一种通过调动全身免疫系统来对抗疾病的自我保护机制。体温高低与患儿体质、营养状况、时间(如早晚、四季)等密切相关,但与病情的严重程度不相关,即并不是体温越高,病情越严重,有时反复高热3-5天很常见,因此在退热的过程中,我们应积极寻找治疗原发病,单纯一味退热不是目的。

一、何时应用退烧药?

一般温度腋下超过37.5,定义为发热。又分为低热37.5-38℃;中热38.1-39℃;高热39.1-41℃;超高热:41℃以上。≤1周的发热为急性发热。对于温度38.5°C以下的患者,如果精神状态好,可暂不使用退烧药,通过物理降温即可。对于超过38.5°C的患者,则需要应用退烧药,来减少能量的消耗,避免高热惊厥等并发症。

二、儿科常用退热药物的使用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安全性高的儿科适用的退烧药是两个经典口服老药:“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

1、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泰诺林):首选,适用于3月龄以上的儿童。儿童常规用量:口服,10-15mg/kg/次,4-6h1次;3-12岁小儿每24h应用小于5次,疗程不超过5d。直肠给药已经不推荐在儿科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合理剂量下安全性高,偶见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等,少数可出现皮炎、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过量会造成肝损伤。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于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心肺疾患、G-6-PD缺乏的患儿慎用。一些复方制剂中往往含有“对乙酰氨基酚”这个成分,如氨酚烷胺颗粒、氨酚黄那敏颗粒、氨酚麻美糖浆、酚麻美敏混悬液等,但扑热息痛、泰诺林则是单一的制剂。服用时一定要避免重复用药。

2、布洛芬(美林):适用于6月龄以上的儿童。单一的制剂包括美林、芬必得等。布洛芬儿童的推荐用量为每6小时一次,每次5-10mg/kg,每24h最多4次。

布洛芬退烧作用比较强,退烧过程中可能会导致人体大量出汗,因此使用布洛芬退烧时需注意患儿是否有脱水、入量不足等,必要时可通过静脉补液。同时,布洛芬通过肾脏排泄,对于肾脏功能不好的患者也要谨慎使用。布洛芬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比较安全,常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不良反应。G-6-PD缺乏的患儿可使用“布洛芬”。

3、赖氨匹林:是阿司匹林与赖氨酸的复盐,其作用机制与阿司匹林相同。静脉或肌注给药,减轻或避免了胃肠反应的发生,解热作用强、起效快、作用缓和,可作为儿科退热的常用药物。用于高热易惊厥和不能口服给药患儿。但长期应用可能诱发瑞氏综合征可能,甚至诱发过敏性休克和哮喘重度发作。用于静脉注射退热,剂量一般为10-20mg/kg,24小时不得多于4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h。

4、阿司匹林:传统的解热镇痛药,世界卫生组织不推荐阿司匹林常规用于小儿退热,建议改用其他类别的退热药物。我国儿科已基本不将此类药物用于退热,只用于一些特殊的疾病,如川崎病、风湿热、幼年关节炎等的治疗。

5、双氯芬酸:为一种新型的强效消炎镇痛药,它通过抑制前列腺合成而发挥其药理作用,具有抗风湿、消炎、镇痛及解热作用,镇痛、消炎及解热作用比吲哚美辛强2到2.5倍,比阿司匹林强26到50倍,药效强,不良反应少,剂量小,个体差异小,用于各种炎症所致的发热。有观点认为14岁以下儿童禁用。

6、尼美舒利:新型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解热药,药理作用是抑制环氧化酶活性,阻断前列腺素类物质的生物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从而起到退热、抗炎作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作用可持续6到8小时。2011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出通知,限制尼美舒利的应用,“禁止其口服制剂应用于12岁以下儿童”。

退热药物名称

使用剂量及方法

适用年龄

应用

副作用

备注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泰诺林)

10-15mg/kg/次,po,q4-6h;3-12岁小儿24h不超5次,疗程不超过5d

3月龄以上

退热首选;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心肺疾患、G-6-PD缺乏的患儿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偶见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等,少数可出现皮炎、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过量会造成肝损伤

安全性高

布洛芬(美林)

5-10mg/kg/次,po,q6h,每24h最多4次。

6月龄以上

可用于G-6-PD缺乏的患儿;肾功不好慎用

消化道不良反应

退热效果强,出汗多,注意患儿是否有脱水、入量不足等,必要时可通过静脉补液

赖氨匹林(赖氨酸+阿司匹林)

10-20mg/kg/次,iv OR im,24小时不得多于4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h

静脉或肌注,儿科常用药物,适于用于高热易惊厥和不能口服给药的患儿

长期应用可能诱发灰婴综合征,甚至诱发过敏性休克和哮喘重度发作

解热作用强、起效快、作用缓和

阿司匹林

仅用于特殊疾病,如川崎病、风湿热、幼年关节炎等的治疗

双氯酸芬

14岁以下儿童禁用

尼美舒利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三、临床小儿退热药的应用原则

小于3个月的婴儿不推荐使用退热药,可使用物理降温或作用缓和的中药来退热。当体温低于38.5℃时,一般不用退热药,可采用物理降温的方法来退热,有反复发作的热惊厥者除外。当体温高于38.5℃时,可采用安全退热药来治疗,应避免急骤退热,并警惕可能出现的脱水,必要时静脉补液。超高热(41℃)时,会使脑细胞出现永久性损害,甚至出现其它严重并发症,如肺水肿、脑水肿、肝功能衰竭等,严重者可导致死亡,故应采用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迅速降温.

持续高烧不退的患儿若单一药物退热不佳,可交替应用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两药交替使用的时间间隔最少2小时。交替使用时,两药各自每天最多使用次数仍然是4次。吃药退烧时要多喝水,加快排泄有利于带走体内热量。

四、小儿退热药应用应注意的事项

(1)小儿体温调节中枢不完善,因此小儿退热应以物理降温为主。

(2)发热是机体抵抗疾病的表现形式,应积极查找病因,治疗原发疾病。

(3)掌握各种解热镇痛药的有效成份,药物作用特点,不良反应,禁忌证,配伍禁忌等,防止因用药不当产生机体损害。

(4)根据小儿退热药的特点,合理掌握小儿退热药的使用间隔。

(5)应按时按量服用,不要随意加大用药剂量或缩短给药间隔。

(6)退热期间,应嘱患儿多饮水,以免因大量出汗引起虚脱。

(7)一般选用一种退热药,疗效确实不理想时再考虑联合。每次用药后约一小时后复查体温,判断退热效果。

(8)合理掌握使用疗程,退热即止。

(9)用药期间应注意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血象变化、胃肠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

(10)重症、高热持续不退患儿必要时可选用亚冬眠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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