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可否隔年抵扣?

目前正执2010年底12月,增票的抵扣期限为开票日期起的180天内,如果本月收到增票,可否在2011年的5月之前作为进项抵扣?请各位财务达人指导

当然可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期限只规定了180天,而不管是否跨年哈。只要你在180天内去认证然后在认证属期当月申报抵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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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8
现在不能入账,补救办法:1.将原发票退回原开票单位
2.按国税局的相关要求,填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3.先开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再开现在的同金额的蓝字发票即可入账
第2个回答  2010-12-20
当然可以,新税法规定增值税的抵扣时间自开票日180天以内。
第3个回答  2010-12-16
当然可以,就是开票之日起180内到税局认证都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