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没钱还我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借款人暂时能力偿还全部借款的,应当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分期偿还履行过程中,借款人有能力全部偿还借款的,应当全部偿还借款。

3、借款人有能力或者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法院裁决,并强制其偿还。

4、借款人分期偿还或者由法院强制偿还的,借款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继续计算。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扩展资料:

借钱不还起诉时效: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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