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工资已计提,年底结账进行结转损益,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0了,1月发工资的时候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1、如题所述,如果不考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工资薪酬外的其他明细科目,那么,上年12月计提工资薪酬并结转损益(暂假设只牵涉管理费用-工资科目,且暂不考虑所涉社保公积金等其他挂账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a、计提工资薪酬进入成本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
b、期末结算损益时(即期末结转管理费用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c、次年1月发放12月份的工资薪酬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可见,工资薪酬的发放与结转损益业务并无直接关联,如常操作则可;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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