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寄的快递不签收有没有责任

如题所述

法院寄的快递不签收:有责任的,会缺席审判。缺席出庭一般都会导致“被欠债”、“被 离婚 ”等情况发生,法院传票邮寄送达拒收,因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果邮寄不签收会公告送达,不去应诉,会缺席判决,会败诉。但仍然是要开庭的,对方可以申请公告送达,然后正常开庭,如果不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会缺席判决。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其中,当法院传票送达时,当事人接收情况不同,法院处理的情况也不同,具体处理如下:
1、当事人在场的,需要当事人亲自签收,并视为传达成功;
2、当事人不在家的,应当由其成年的家属进行签收,并视为传达成功;
3、如果当事人中途更换居住地址,并且没能及时通知法院,最终导致文件没退回,那么被退回的当天,则视为文件传达成功的日期;
4、如果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都拒绝接收传票,那么送传票的人可以联系当地的管理人员,或者单位领导到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理由和日期,然后由送传票的人和其他见证人在回证上签字,最后把传票留在当事人住处,就可以视作送达成功。
法院传票不接收是没有多大影响的。不会影响到开庭的正常进行的。如果没有去开庭,而导致不利的后果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因为法院是可以在被告没有到的情况下,依旧开庭处理此案。当然,刑事案件就不可以这样处理。因为被告是必须到案到庭的。当然,如果真的是接收不到传票,是可以救济的。直接以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为理由去申请再审程序就可以了。
但是这种情况,在实务中几乎是很少见到的。
因为,法院的传票是有多种途径派送的。法院可以直接打电话找人,让他们自己到法院领取传票。如果不拿,过了法院的指定期限,那在法律上就算你拿了。除了这种情况,现在最常用的是EMS寄件,只要送到该送的地址了,并且已经签收了。法院就会认为这一文书已被送达,并且会把快递运单和派送流程截图下来作为保留。
还有一种就是专门针对这一问题所表达的情况的,那是留置送达。例如,被告没有接收该传票,那派件员就会找你家人、邻居或者村委会签字,并且标明该情况。这也算是送到你手里了。还有一种途径,不过一般都不能在法院传票适用。那就是直接把材料贴在法院门口以及贴在社区或者村里面,期限一过,不管你本人是否真正看到或者没有看到,都当作你已经收到传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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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15
法院寄的快递不签收:有责任的,会缺席审判。缺席出庭一般都会导致“被欠债”、“被 离婚 ”等情况发生,法院传票邮寄送达拒收,因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