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公司注销,成立新公司继续使用原公司固定资产,新公司应如何入帐?

公司换壳,原公司注销后,新公司继续使用原公司的固定资产,请问在新公司建帐时应如何处理帐务?是否需要请相关部门评估?可否以捐赠形式直接按提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净值入帐?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本公积?看了很多相关提问,说法不一,求一正确详细答案!
谢谢!除了开票销售给新公司的方式还有没有另外可以避税的方式呢?

旧公司、新公司是两个法律主体,不管老板是不是同一人。你说的是注销旧公司后重新注册一个新公司,不是变更公司名称。
旧公司注销须进行公司清算,对旧公司的所有资产要进行处置,对旧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全部清理完成后,宣告旧公司的法律主体消失。
旧公司注销还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清算。
旧公司注销后,新公司使用旧公司的资产应通过旧公司销售,新公司购买的方式。旧公司需开具相关的票据(发票),作资产清理,货物作销售处理,固定资产要按固定资产出售的流程作固定资产清理。新公司凭旧公司开具的发票计入相关资产。一般情况下,在同一老板的情况下,为节省费用,可不进行评估,相关资产可按账面价值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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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7
zj_fwj 的回答很完善了。
使用捐赠的方式避免不了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