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讲了什么

如题所述

这次机构改革提出五大领域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交通领域就是其中一项,由此可见其分量不轻。交通领域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近日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改革指明了思路。这次改革的总基调就是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执法。在全国交通执法改革前,部分试点地区已先行进行了改革。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重点:1、整合队伍、减少执法种类。将对交通领域已经相近领域的执法资源进行整合,以往多头执法确实存在诸多问题,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都有逐项解决。2、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从执法工作的实际上看,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已设的执法队伍要逐步清理消化。执法的重点其实在市县两级,同时对于设区的市来说,执法任务则主要在区级。将重点加强执法一线的人员力量。既然是执法,肯定要到现场去,以往一线力量薄弱的问题也得到了重视。3、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这个趋势早几年已经显现出来,执法行为时刻在老百姓的监督之下,稍有差错,将损害执法的权威和形象。从统一服装和标志到持证上岗等一系列的措施,都在为规范执法铺路。在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更加详细和明确,执法方式、程序、制度等都是今后要规范完善的。4、实行局队合一。这个词在方案中比较有新意,局队合一简单来说就是单位的局长兼任执法队的队长,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这样一来,执法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也便于管理和执法的协调配合。5、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可以说这句话给不少临时身份的同志泼了一盆冷水,包括近期各省出台的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中,也大都提到了这句话。本来行政执法就存在着很尴尬的问题,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大部分却是事业编人员,这本身就不符合要求。这个改革考虑到实际情况,对行政执法类单位暂时保留在事业序列。行政执法对于临时人员来说就更加不符合规定了,当然不是说临时人员干的不好,其实很多地方执法一线任务重的工作很多都是临时工和聘用人员在干。但这一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终究要得到解决。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全面的改革,不仅涉及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还包括行政执法、审批服务等领域。交通领域行政执法的路线图已划定,下步将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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