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啥意思如下:
居住证是一个城市的市公安局针对非本市户籍但是在本市常住的居民发放的证件,持有居住证者,可以享受部分本市居民享受的福利和便利。
居住证持有人可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
二、办理居住证有什么条件?
1、暂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3)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三、办理居住证的流程。
1、办理居住证的部门。
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一般在当地居委会)。不知道在哪儿的就去当地派出所。
2、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1)申领条件:
在当地范围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2)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③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
④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以及在当地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3)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