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贷款的公积金跨省转移问题

在青岛已经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会自动每年分两次把余额打到公积金联名卡上,但是现在要去上海工作,公积金转到上海后,是否会还是按照以前一样,每年分两次自动把余额打到联名卡上?而不再需要重新拿着购房合同等在上海重新办理后才会打到卡上?请到家帮助,谢谢!

到上海之后,只能提取你在上海的公积金,而不能像在青岛那样还款了。
并且上海提取有如下要求:

在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冲抵外省市的贷款,只能在房产证下发后的6个月之内办理提取。且购房提取上海的公积金必须出具房产证,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http://gjj123.com/a/shanghai/20100329/20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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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1
、对于转移我中心主要条件为工作调离异地的并且户口迁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对于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条件为购买商品房并且全额付款;二手房买卖;职工退休;死亡。 以上是通化市办理转移和支取公积金的手续及条件。 但对于包头和赤峰之间的转移及支取,本人不能回答,因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条令条例等相关文件都是有差异的,转移和支取手续和条件有可能存在差异。 本人只为您查到了关于包头支取的条件及手续,如下: 一、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至申请提取日止)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属正常缴存状况,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超一年期限内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 提取范围 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购房时间不超过一年(以房屋所有权证时间为准);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开工后一年内允许提取一次; 3、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购房一年内允许提取一次;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清全部贷款后半年内,可办理一次提取; 5、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或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调离本地区工作或考研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出境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10、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需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1、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如下材料: (1)契税完税票、房屋所有权证或经认定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2)居民身份证; 2、建造自住住房需提供如下材料: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承包合同; (5)经审价部门审定的建房预决算书; (6)居民身份证;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经审价部门审定的预决算书; (3)施工承包合同; (4)居民身份证; 4、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最后一次还款清单; (2)居民身份证;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需提供如下材料: (1)相关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居民身份证; 6、与单位终止劳务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务合同的证明; (2)相关部门出具的伤残签定证明或突发事件发生情况说明及相关部门证明、经济损失证明; (3)居民身份证; 7、非本市户口职工或农民与单位终止劳务关系后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务关系证明; (2)本人户籍证明; (3)居民身份证; 8、调离本发区工作或考研并与单位终止劳务合同关系的职工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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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2-01
只能将剩余公积金提出来,再到上海由新公司重新办理公积金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