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发票备注栏一定要填写的

如题所述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具体如下:
1、运输服务开具发票;
2、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注;
3、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
4、预付卡业务开票;
5、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
6、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7、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
数电发票备注栏需要填写吗?
这里有两种情况:
1、法规有明确要求的:必须按照正确的格式填写,否则会被认定为“虚开”,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2、法规没有明确要求的:虽然没有强制要求,但建议还是要填写,因为备注栏是发票与真实业务之间的重要纽带,对于证明业务真实性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发票不仅仅是一张纸,它背后承载着企业的成本和税务风险。因此,对于发票的每一栏都不能大意,发票备注栏的填写更是直接关系到发票的合规性和企业的税务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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