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的考试大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口腔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一、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
(一)病史采集(现病史和有关病史)
根据下列提供的主诉进行病史采集,并提出可能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1.牙痛
2.牙松动
3.牙龈出血
4.牙龈肥大
5.口腔黏膜及皮肤窦道和瘘管
6.口腔黏膜溃疡
7.修复后疼痛
(二)病例分析
模拟口腔疾病的标准化病例,每个病例至少包括2种疾病。病例分析包括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设计。
1.龋病
2.牙髓炎
3.根尖周炎
4.慢性龈炎
5.慢性牙周炎
6.复发性口腔溃疡
7.口腔念珠菌病
8.牙外伤
9.智牙冠周炎
10.颌面部间隙感染
11.口腔颌面部软组织创伤
12.牙体缺损
13.牙列缺损
14.牙列缺失
二、口腔检查基本技能
全程考查无菌观念、爱伤意识、器械的正确使用和医患体位。
1.无菌操作
(1)洗手、戴手套
(2)口腔黏膜消毒
2.口腔检查
(1)一般检查(全面检查,社区牙周指数(CPI)检查填写口腔检查表)
(2)特殊检查
牙髓温度测验、牙周探诊检查、咬合关系检查、颞下颌关节检查、下颌下腺检查。
三、基本操作技能
1.离体磨牙复面洞制备术
2.开髓术
3.龈上洁治术
4.牙拔除术(含麻醉)
5.牙列印模制取
6.后牙铸造全冠的牙体预备
7.BASS刷牙法
8.窝沟封闭术
四、基本急救技术
1.测量血压
2.吸氧术
3.人工呼吸
4.胸外心脏按压
五、基本诊断技术和辅助检查的结果判读
(一)牙髓温度测验
(二)X线检查
1.正常影像
(1)口内片
(2)全口曲面体层片
2.口腔疾病的X线诊断
(1)牙体硬组织疾病
(2)根尖周炎
(3)牙周炎
(4)阻生智牙
3.根管充填后牙片
(三)实验室检验
1.血、尿、粪常规
2.基本生化检验
(1)血清电解质检查(K+、Na+、Cl-)
(2)血糖
(3)血沉
(4)肝功能
(5)肾功能
3.乙型肝炎病毒免疫标志物
六、医德医风实例考核

第2个回答  2014-04-04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注:年度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