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梯故障造成人员伤亡,电梯安全管理员要承担哪些责任,

如题所述

1、出现电梯安全事故,对外公司承担责任,对内公司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电梯管理员处分。

2、若事故出现人员死亡,由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电梯管理员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不是产品质量问题,而是责任问题,可能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有牢狱之灾的可能。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3、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4、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5、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6、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7、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扩展资料: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有关负责人:电梯安全涉及房屋开发建设、设备制造安装、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多个环节,涉及楼宇建设单位、电梯生产单位、电梯产权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等多个主体。

目前存在着各方责任不明晰、安全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的问题。对此,《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以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在房屋建设环节,有些房屋开发建设单位为压缩建设成本,存在减少电梯数量、缩减电梯载客人数、降低电梯选型配置水平、忽视电梯质量等现象。

对此,《意见》特别强调了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对电梯井道、底坑、机房等依附设施的设置和土建质量负责,并按照建筑设计规范等要求,保障电梯选型和配置符合相关规定,满足乘客乘用的需要。

在制造安装环节,针对部分电梯生产企业降低产品质量抢占市场的行为,《意见》规定,电梯生产企业不但要对电梯制造、安装质量负责,还要做好在用电梯的跟踪监测,为使用管理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等。

在使用环节,根据法律,电梯所有权人应当对电梯的使用与管理负责。但住宅电梯一般是多业主共有,业主再委托物业公司对电梯实施管理,这样物业公司即承担电梯的使用与管理责任。

实际工作中,因业委会难以对物业实施有效监督,一些物业公司对电梯投入资金不足、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造成电梯加速老化、带病运行等现象。特别是有的物业公司“以包代管”,错误认为将维保业务承包给维保单位,自己就不需要履行管理责任。

对此,《意见》强调了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应保障电梯使用安全,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关管理人员,对电梯做好日常检查,对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做好值班,乘客困梯要及时安抚,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实施救援等。

在维保环节,针对目前电梯维保企业规模水平参差不齐,存在部分维保企业低价竞争、偷工减料、流于形式等问题,《意见》强调了维保单位要保证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一方面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另外还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在得到电梯困人等信息后,快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更明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3-10
不要以为前一段时间看见几次有关电梯伤人的事件,就认为电梯的安全性不高。就像有时经常看见飞机失事报道,就认为乘飞机很危险。
其实,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是要经过向质监局审批报备,使用前检验检测,定期校验,定期维保检查的。
还有,电梯的安全管理员、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定期校验的校验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上岗的。
不敢说电梯的管理一定没有漏洞,但即便有,绝对是极少数的。
电梯不会突然无缘无故出现故障,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可能是没有定期维保(每半个月一次)和校验(每一年至少一次)。
如果因为这个原因,造成故障,那么电梯安全管理员肯定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但如果万一出现定期维保和校验还发生电梯伤人的情况,那电梯安全管理员就不一定有责任了,至少不是主要责任,而是电梯维保厂家人员和校验员承担责任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