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签了三年合同稳吗

如题所述

国企签了三年合同并不是太稳。也并不意味着可以一直在国企工作。进入国有企业先签的3年合同,这是国企正式职工的通用做法,国企正式职工没有事业编制,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就已经由企业自行决定,管理干部按着隶属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
一、国企三年合同是编制,国企签订合同的正式工就是有“编制”的,与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就是没有“编制”的。国有企业叫企业编制,不叫行政编也不叫事业编制,在企业的编制就是企业设了几个岗位,每个岗位都需要多少人,那就是编制。
国有企业的员工大致分为4种类型,前2类有编制:
1、国有企业的高管一般是国家任用的,譬如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党委书记等都是国家编制,为副部级别。1
2、国有企业的正式工,就会跟单位签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俗称的编制内员工。1
3、国有企业的合同工,和该单位签署一定期限的合同,合同期满则重新签订或离开。
4、临时工,作为劳务派遣安排到该单位上班,但实际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
二、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然而,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正式工人和临时工人之间没有区别。根据具体情况,员工受劳动法保护。如果他们在试用期内,他们必须等到试用期结束。
2.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除外一致的意见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然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3.劳动合同履行不一致的,以所在地登记的用人单位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标准为准保护工作环境,防止职业危害。如果当地注册用人单位的相关标准高于当地履行劳动合同的标准同样,如果雇主和工人同意遵守相关规定,并且雇主进行了登记则应以该协议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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