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劳动法养老保险规定?

我是某局的一名工作了近16年的职工,因08年新劳动法的出台,单位借故将我解雇,但是单位却一直没有支付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我该如何讨回?上诉是否对我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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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7
1、要求单位补交支付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
2、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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