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1981年参加工作,1997年退休。年初按工龄涨工资,才发现工龄少计算了五年,现在哈尔滨市社保局已经纠正了工龄年限。由于工龄少了,退休金也相应的减少了,当时就问工作人员少发的退休金是否可以补发?答曰不能,是企业弄错了工龄,所以不予补发。无论是社保局还是企业弄错的,都与个人没有关系,这个错误由个人来承担损失合理吗?谢谢!
以前涨工资的金额与工龄没有明显的关系,只有今年年初涨工资是按每年工龄(好像是九元钱吧),根据这个计算出来的,所以以前没有发现。至于前面那位朋友说每年年底发工资结算单,我们这里没有发过。总之谢谢两位朋友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