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优先战略,就是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
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要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的变化,及时充实和完善各项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协调,加大公共财政对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着力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
扩展资料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就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切实解决好就业这个重大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并将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
全面准确把握新的就业方针。
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我国就业的方针,在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基础上,第一次将鼓励创业纳入就业方针,并强调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新的就业方针明确了劳动者、市场、政府在促进就业中应发挥的作用。
自主就业体现了劳动者在就业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选择就业的权利;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调节就业的基础平台;政府则通过制定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着,需要采取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