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9-13

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1、近日,针对有关省级局对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从业条件认定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进行了研究和答复。国家药监局指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2、鉴于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与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基本一致,根据法规立法原意和监管实际,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在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的前提下。

3、其所具有的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可以视为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其中,特殊食品是指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4、药监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的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考核其是否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督促其依法履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化妆品介绍

1、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

2、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3、2020年6月16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