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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异地
预缴企业所得税
税率
答:
异地
预缴企业所得税
税率 是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
建筑企业
需要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不是2%.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
建筑企业
异地
预缴企业所得税
能否扣除分包款?
答:
规定中的实际经营收入是收入概念,并非所得概念。因此建安
企业
异地
预缴企业所得税
时,不扣除向其他单位支付的分包款。具体可与施工地的税局进行沟通确认。
对
建筑
安装企业项目部
预缴企业所得税
有何规定?
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
预缴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表,
预缴税
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建筑
安装
企业
预交
所得税
如何写会计分录?
答:
根据季度或者月度实际预缴的
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此笔分录只能由建筑单位总机构或者二级分支机构编制。3、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税法计算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建筑业
外地
预缴税
款的会计分录 1、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借...
建筑
服务
预缴企业所得税
怎么操作
答:
建筑服务
预缴企业所得税
在异地税务大厅或者异地电子税务局填表预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三、
建筑企业
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
建筑行业
异地
预缴税
款可以直接从公司账户扣款吗?
答:
可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
建筑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其中“实际经营收入”为收入概念,非所得概念,不扣除分包和其他...
建筑行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税率
答: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中华人民共和...
...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如何就地
预缴企业所得税
?
答:
一、
建筑企业
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
企业所得税
,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
预缴
。二、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一)建筑企业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
建筑
安装企业如何交纳
企业所得税
?
答:
可以按季度也可以按月度进行预缴,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补应退税款。答案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
预缴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表,
预缴税
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预缴
怎么算
答:
应纳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
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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