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丢失的东西让员工赔偿合理吗?

我开了一家饰品店,小饰品特别容易损,有时候也会有小偷,为了让这种事尽量少发生,我想拟定一个赔偿制度,每月盘点时发现丢失的让几个员工共同赔偿,当然了,我制定这个制度的本意是想让东西少丢少坏,并不是真的想让员工赔偿,名义上还是会让她们几个赔的,结工资时另外加上奖金。请问这样做合理吗,员工看到这样的制度会不会吓跑了?朋友说不能出这样的制度,可是我觉得很合理啊,我有很优厚的奖励机制,自然也需要有相应的惩罚制度,你们说呢?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谢谢!

店内丢失东西,如果是因为员工导致的,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员工赔偿。应当确定是怎么丢失的,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不应该让员工赔偿。如果员工负有保管义务,但是因为玩忽职守导致丢失的,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分析
店内丢失的东西,在不能查清是否是因为个别员工失职的情况下丢失货物,由员工承担损失,这种做法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是完全不符合劳动法的行为。员工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可以拨打劳动仲裁执法大队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是他人盗窃了店内东西,应由盗窃人负责赔偿,店员不是盗窃人,没有赔偿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店员在此种情况下的先行赔付义务,因此,不能要求店员先行赔付,再由店员向盗窃者追偿。如果是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员工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百分之一十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但如果是员工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员工承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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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9
如果直接让员工赔偿的话,肯定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这样设置一个什么样的奖项,如果某段时间之内不出现东西丢失的情况,就可以给予一定奖励;如果出现丢失的情况,那么按照丢失的商品价值,按照一定比例承担损失,比如按照一般的价格来赔偿。追问

恩,我准备按进价来赔偿,这不算不合理吧?如果一分都不赔我怕员工没有责任心!

追答

总之我认为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否则不足以引起他们重视,但是赔偿数额上还是点到即止,不要过高。

追问

嗯,一样的想法,员工赚的也是辛苦钱,再说我的生意全看员工,所以她们是我的伙伴,自然要好生对待,我这么做确是迫不得已,每月赔偿几十块意思一下吧,到年底奖金再补给她们!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7-21
商店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店铺里面触摸商品,员工不用负责亏损,这是雇主违法向你索赔,你可以起诉雇主。
第3个回答  2011-10-29
应该不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