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到期公司不批,不让走,违法吗,我应该怎

如题所述

先请假,走人,之后通过邮局寄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可以,内容必须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般提前30天,不需要单位同意、批准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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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9
辞职是不需要批准的,你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即可,30日届满,不管用人单位批准与否,你都可以直接解除关系。
第2个回答  2021-02-05

第3个回答  2022-07-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对这种情况不用太着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无论公司是否接受,都可在一个月之后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还处在试用期,那只需要提前3天就可以了。
如果公司因此无理由通过克扣工资、不发离职证明等无理操作进行要挟员工,这是违法的。
所以我们只需要做到,按照公司的流程提交辞职申请,并拍照保存,如果公司有内部邮箱,把申请报告,发送给上级领导及抄送给HR、老板和同部门的同事。作为一个申请日期的凭证。如果没有内部邮箱,也可以用微信等沟通渠道来同步你离职申请的信息。
第4个回答  2018-08-07
去劳务仲裁委员会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