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乱改成语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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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时间广告界流行以中国成语或俗语的谐音来做广告语,什么“衣衣”不舍、“衣”见钟情之类,早先还有点新鲜,多用滥用则引起人们的反感。如用“好色之涂”宣传颜料,用“制冷鲜锋” 推销冰箱等,专家认为这是对汉字的亵渎。更让人吃惊的是,某种特效文胸广告语:“丰胸化疾,一戴天骄”(仿“逢凶化吉,一代天骄”),几近猜谜语了。成语是人们长期以来惯用的简洁精辟的定型词组或短句。成语一般有典故,或出自名篇佳作,是不能随意篡改的,否则所表达的意思就变了。例如,“消除乳房疾病,邦太‘贴证如山’”,“微波炉‘蒸’风相对”,“新年购车‘礼’油多多”等。

利用成语的谐音来做广告用语,还容易误导青少年。如有一则宣传止咳露的广告“咳不容缓”,某初中生在一篇作文中就把“刻不容缓”写成了“咳不容缓”,并强调:“电视里就是这么说的”,弄得老师哭笑不得。

广告语要求出新有其道理,为出新而采用一些新词、新语、新用法,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新”也必须符合规范,不是什么随意的搭配都称作“新”的。“新”得不通,让人不懂,这样的广告也不会有什么积极效果。话都说不通,产品未必是什么好货色--消费者大都有这样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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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28
我认为这不是时尚,是对青少年的严重误导!是对汉字的亵渎!这个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