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福利房能出租吗?

我的朋友把单位的福利房出租给了私人,当时买这套单元房的时候花了3万多,但这段时间单位说为了为了便于管理,不得将房屋出租出去,已经出租出去的,让尽快搬出去,但房子已经和住户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住户不想搬,说要搬就要上法院打官司,但是单位上说如果不把住户清理出去,就要处分我的朋友,碰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谢谢!

单位的福利房可以出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子不能出租: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7-28
买这套单元房的时候花了3万多,说明单位已经将房子的所有权转移到了个人名下,你朋友有权利使用并处置这套福利房。除非在买下时,单位与你朋友有协议约定多少年内不得出租或转让该房。
第2个回答  2007-07-25
单位的福利房,所有权为单位,职工只有使用权,所以职工只能够居住,不能出租或出售.鉴于这种情况,你的朋友只能和住户商量解决.
第3个回答  2007-07-31
一般不可,但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单位可以干涉公房出租事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