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和工伤判定的问题,急急急~法律懂得人来帮帮

我在这个月的18号在美的冰箱厂上班因机器把左手食指手筋 弄断了好几根,神经血管都断了,场里面出了医药费,今 天刚刚出院,现在我就是对这个工厂赔偿问题很烦恼,还有 那个伤残鉴定和工伤判定具体该怎么做啊?求懂的人帮帮我 ,我就一个人在外地上班

你好,你的伤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的条件之一这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伤的规定,你这种情况受伤是工伤。关于工伤的认定,法律是这样的规定的:一是,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日3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申请,你可以自事故发生日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有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是,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对你的伤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你的伤达到鉴定要求的,在一级到十级范围内进行鉴定。三是,鉴定结果出来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赔偿,仲裁委员会将会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并结合你的鉴定结果来裁决你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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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7
应该立即报告车间班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残的等级也就随之认定了。不知道你们厂里买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没有?如果买了,就应该由社保中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医药费和赔偿,如果没有买,也应该由工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医药费和赔偿。你要保管好你的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你和厂里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有工作证、工资条或者其他能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也行。如果厂里还是不给办理,你就打电话给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当地区号+12333)或总工会(当地区号+12351),请求帮助,他们都会帮你维护合法权益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1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
2.工伤职工可以结合自己的伤情比对《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条文,对自己的伤残等级进行估算。
3.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第3个回答  2011-09-08
伤残鉴定可以由你所在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