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中工伤和意外有什么区别,赔偿区别在

如题所述

工伤的伤残鉴定和意外伤残的伤残鉴定的区别如下: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可以同时赔偿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意外伤害险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合同的约定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二者并不相同。

首先,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

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投保人只要有缴费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投保金额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

其次,从性质上说,工伤保险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由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具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将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具有社会强制性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属于商业保险,其规范调整属于商法部门,不具有强制性,保险的赔偿金额可根据投保金额大小而不同,体现缔约自由性。

再次,从缴费标准看,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定统一的缴费标准。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要考虑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则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一次性赔付保险金,其保障水平是依据合同和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最后,从承担责任的主体看,建立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风险,调动社会力量以保证用人单位损失减少,因此,用人单位在缴纳一定数额保险金后,最后由国家统一管理的社会基金支付赔偿金。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赔偿是由保险公司从收取的保费中支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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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伤残鉴定中,工伤和意外在认定标准、申请坚鉴定的前提条件、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支付账户、金额计算标准上面均有所不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的,依照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由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赔付。
法律分析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重点是身体伤残对生活的影响。由司法鉴定机构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得出鉴定结论。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认定标准不同:工伤的认定,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认定,主要要确定其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而意外事故的发生则没有严格的时间场所上的限制。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文书,由工伤鉴定委员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鉴定时间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鉴定。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4、支付账户、金额计算标准不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等用于工伤保险的费用的支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可以同时赔偿。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2个回答  2018-03-01
1、意外伤残和工伤伤残的主要区别有:适用赔偿的法律依据不同,进行伤残鉴定的标准也不同的。

2、工伤赔偿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伤残鉴定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而意外伤残的赔偿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伤残鉴定如果是交通意外,即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如果是其它意外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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