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请专家帮忙解答一下关于劳动法规定的问题!

请问一下法律有没有规定就是
如果我在月底辞工,估计一个星期能批准,到下个月初或许这个月底能否拿到我这个月的月薪!
劳动法有没明文规定企业在我离职之日结付我应得的所有工薪?
如果他要扣钱该怎么办呢?
在线等~~~谢谢!
公司有规定,本月工资下月发放,离职后结付上月工资
但公司也有规定,员工辞职后需要7天时间才能离职,他可否让我提前离职?

第一、《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报酬,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因此你完全不必担心拿不到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获得你的报酬。
第二、你们公司要求辞职后七日方可离职可以理解,因为劳动者辞职后,应当与企业办好交接手续,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本来按劳动法的规定 ,你应当提前三十日向企业提出,便于企业早做准备。现在你们企业只需一个周左右就批下来,另外要求你七天后再离职,前后不过十五天,应该说已经加快进度了。因此我建议你别着急,慢慢办,如果实在有急事,也可以和企业商量,加快交接的进度,应该可以获得企业的同意和配合的。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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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26
如果辞职应该提前三十天提出,你们公司的做法更是超前。
另外,如辞职应该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包括将工资结清。如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07-08-28
辞职的情况下,只要及时办理完交接手续的,就可以与企业结算工资等;
提出辞职报告,公司批准的具体离职时间就可以离职了!
第3个回答  2007-08-26
应当可以的,职工离职是应当进行结算的。
第4个回答  2007-08-27
企业不得无故扣发离职人员的工资,否则离职人员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第5个回答  2007-08-28
应该结算,但是我想最好是拿到工资后,再辞职直接离职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