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进入了一家公司,试用期1500,转正2000,试用期到了可以要求加薪吗?

我最近进入了一家公司,试用期1500,转正2000,试用的时候也签了一个试用合同,说是试用3个月公司每个月会出三千多的培训费,如果试用合格,会正式录用工资两千,而且还签两年的合同,如果没工作两年就走会赔付违约金10000。 有两个疑问,第一试用期到了我可以在2000的基础上要求加薪吗? 第二就是是不是我一定要在他那里约束两年呢?

按照您的意思来说的话,转正了才可以工资到2000,也就是说公司有没有给您转正的呀?培训费用什么的,一般正规公司从来不会有这样的要求的。哪有试用期不合格的,被开了不说,还要赔偿的呀?完全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您正式转正了,一定就会工资升上去的。以后签的合同,2年的,那也不一定的啦!在此期间是可以走人的,不过一般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不过这个就要你们公司的规定啦。追问

试用不合格也不会赔偿,只是试用合格,但自己又走了说是要赔偿,没合格不会赔偿,就是不知道试用完工资可不可以申请加上去? 还有正式工作的时候,假如我只做了一年,就走了,那个赔付违约金怎么办?

追答

那就没有违约金啦!!公司的本意是要求你试用合格了,就必须在那家公司做的,但是转正是必须的。工资申请什么的,不需要的吧!一般来说,到试用期结束了,公司就会考核了,合格了就会签合同的,这时候工资自然就是正式的工资了。不用担心,转正了,工资还不涨的。不过你倒是可以在领导面前提一下,他们是不会忘记这种事情的。如果你只是做了一年就要走的话,没关系的,这时候,你就要提前几个月(看公司的规定)申请离职,然后就可以了,不需要什么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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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8
实际上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你的问题就都解决了。试用期的规定看第19-21条,我不知道你签订的是一份试用期合同,还是试期合同和第二份两年的合同也签订了,如果只签订了第一份合同,第二份合同用人单位变挂了怎么办,说2000是包括这样,包括那样的你签还是不签。你还指望加薪,估计希望不大,除非你是公司的重要人才。

  我只告诉你正确的辞职方式,我估计你的培训应该是不成立的。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试用不合格也不会赔偿,只是试用合格,但自己又走了说是要赔偿,没合格不会赔偿,就是不知道试用完工资可不可以申请加上去? 还有正式工作的时候,假如我只做了一年,就走了,那个赔付违约金怎么办?

追答

我上面已经回答了:
我估计你的培训应该是不成立的。
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看完第25条规定,再搜索一下“劳动合同法第22条释义”,就知道这个培训是否成立了。

如果培训不成立,违约金当然也就不成立了。

第2个回答  2011-11-18
合同都签了 还想 加薪 干出点成绩出来给他们看看 如果公司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会给你加的 ,关键是你得证明自己是个人才。违约金你就别想了 公司想干掉你 不会那么直接的 逼着你自己不干追问

只签了试用合同,还没签正式合同,就是不知道一年后假如我要走,会不会叫我交违约金……

第3个回答  2011-11-18
k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