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伤6级提出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已赔款太多为由,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是否合理合法?

如题所述

1、公司以赔款太多为由,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不合理也不合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如果单位没参加工伤保险,也由单位支付。
3、如果单位不支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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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5
你只要按程序提前30天公司辞职就可以了。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第2个回答  2012-03-05
你只要按程序提前30天公司辞职就可以了,辞职的时侯,就能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六级约40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没有给你参保的话,还应向你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约:24个本人工资,如果有保险,这个钱由保险支付。
第3个回答  2012-03-05
1、用人单位违法。
2、依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