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就一直作为外包人员被派到金蝶工作。2011年7月份到期后一直未续签合同,但是公司一直为我们缴纳社保,正常发放工资。由于今年金蝶突然中止所有外包合同,我以及公司其他员工全部被金蝶辞退回与我们签合同的外包公司。现在外包公司告知我们公司主营业务亏损,公司准备注销,也无法在为我们安排新工作,而且以我合同到期为由,将我辞退。并且没有任何赔偿。请问:1.像我这种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在被公司辞退后能拿到补偿吗?2.相关法律有哪一条能帮助像我们这种情况的人维护权益?3.如果外包公司真的注销,我们又没有与金蝶签劳动合同,那我们还能找哪个要求补偿?是不是公司解散了,对我们就没有责任了?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给补偿金?记住这一条,就能领领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