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美国联邦政府与州之间的分权制衡关系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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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地位最高,但宪法又规定联邦与各州实行分权, 州对联邦具有一定独立性。
联邦与州的分权依据联邦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 一律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1.立法关系
各州法律不得违背联邦宪法,联邦政府要各州制定符合联邦立法的同样法律, 各州法律与联邦法律冲突时,由最高法院判决。
2.行政关系
联邦官员由全国选出或联邦政府委派。各州的官员则由州选出或州政府委派。
3.军事关系
各州地方军队必要时经总统命令,参加联邦防务。联邦军队保证各州安全。 各州遭到外来攻击或内乱,联邦军队可不征得州的同意派兵干预。一般情况下, 得经州允许才能派兵进入。
4.财政关系
联邦与州都有权征税。联邦不得对自各州输出的货物课税。 联邦政府征收的累进所得税交回各州和部分地方政府,税入分享,不附带条件。各州不得征求出口税。 联邦政府经过国会决定,分配款项给各州以财政补贴。
联邦与州的权限。100多年来,联邦的职权逐渐扩大,州的权力相对缩小。 尤其是罗斯福为推行“新政”,加强国家干预经济, 30年代最高法院放宽了对宪法的解释,使联邦的权力扩大合法化。
授予联邦的权力有:征税、借款,发行货币; 管理对外贸易和州际贸易:制定统一的归化法和破产法;规定伪造合众国证券和货币的罚则; 设立邮政局和兴建邮政道路;颁发专利权和版权;设立联邦法院; 规定和惩罚公海上的海盗行为和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宣战,颁发捕获敌船许可状,制定关于路上和水上捕获的规章; 建立陆军海军;征召民兵;管理领地,管理财产;厘定度量衡;办理外交和缔结条约; 接纳
新州加入联邦;提出宪法修正案。
保留给州的权力有:管理州内工商业;建立地方政府;保护健康、 安全和首先;保护生命、财产和维持秩序;批准宪法修正案;举行选举;改变州宪法和州政府。
各州的面积、人口、经济发展水平都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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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首先,美国的宪法确定了美国是高度分权的联邦制国家。这就给了中央和地方联邦政府之间平等的基石。我们都知道,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这就意味着,宪法在司法领域里的至高地位,任何人都不得违背。纵观200多年来,美国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宪法,却没有发生过违背宪法的情况。这与联邦高度分权,并且强调联邦政府与地方州政府两者在地位上完全平等这一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美国联邦制的发展经历了二元联邦主义,合作联邦政府和新联邦主义不同的时段,但是不管联邦制如何发展,始终围绕着的中心就是美国宪法所规定的: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地位上是绝对平等的。